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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生報社出版《臺灣新生報》1949年(民國38年)9月12日9、10版

  此為一紙質報紙,以黑色字體印刷,本物件為1949年(民國38年)9月12日發行之《臺灣新生報》第1406號,此物件為單張單面,共二版,內容計有〈從自然法則到統計法則-一個經濟學概念上的轉變-〉(王師復)、〈前週臺北商情之觀察〉(楊定國)、〈臺灣省政府交通處基隆港局公告〉、〈泰昌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股東會公告〉、〈向臺灣電力公司高雄區管理處鳴謝啓事〉、〈員華行聲明啓事〉、〈協發行通告房產共有權人領款啓事〉、〈警告逃妻許滿及黃明坤〉、〈周緣緊要啓事〉、〈聯勤總部臺灣接轉組聲明作廢啓事〉、〈臺北縣私立淡水中學續招新生公告〉、〈省立臺中師範招考轉學生通告〉、〈逾期繳費停止供電,電力公司早有規定〉、〈糙米換白米折合率多少?雙溪中學全體員工要求糧局公開答覆〉、〈合格教師准許緩役〉等。   《臺灣新生報》創刊於1945年10月,是戰後初期由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宣傳委員會所經營的官方報刊,其前身為1944年,臺灣總督府整併島內六間報社所發行的《臺灣新報》。《臺灣新生報》最初由李萬居主導,雖屬官營報紙,但仍忠實反應民意,在二二八事件前夕,官民衝突漸深之際,新生報屢次發表告誡官方約束權力之言論。二二八事件之後,李萬居職權遭架空,辦報人員亦多被肅清,《臺灣新生報》成為更加偏向政府的報紙。   中華民國政府於1945年接收臺灣之始,即派出「中央宣傳部」整頓臺灣報業,撤廢日治時期管控報紙的許可制度,改為登記申請制,管制的解除使得戰後初期的辦報風氣大盛。後由於民間報刊對於接收後的行政長官公署多有批判,於是在二二八事件之後,政府開始嚴格控管報紙,在戒嚴開始後更以資源節約、端正文化等理由施行「報禁」。(王天濱,2002。154-170)

基本資訊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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