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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生報社出版《臺灣新生報》1949年(民國38年)9月9日9、10版

  此為一紙質報紙,以黑色字體印刷,本物件為1949年(民國38年)9月9日發行之《臺灣新生報》第1403號,此物件為單張單面,共兩版,內容計有〈制訂法令的一個技術問題〉(今武)、〈關於約法三章〉(子青)、〈防螟計劃與農民〉(勗仁)、〈臺灣省各縣市村里民大會開會規則 行政長官公署原文布條文〉、〈臺北縣立新莊初級農業職業學校續招新生公告〉、〈臺灣省立臺北建國中學臺北縣立板橋中學啓事〉、〈新竹市立初級中學續招新生公告〉、〈靜修女子中學同學會第三屆大會〉、〈臺灣省立臺北建國中學附設補習學校通告〉、〈臺灣省立桃園農業職業學校續招新生〉、〈臺灣省警務處臺灣省菸酒公賣局公告〉、〈新竹糖廠標售糖蜜公告〉、〈北投草山溫泉旅舘業務聯誼會公告〉、〈體育節感言〉(郝更生)、〈我們對體育應有的認識〉(蕭忠國)、〈體育節話網球〉(高登科)等。   《臺灣新生報》創刊於1945年10月,是戰後初期由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宣傳委員會所經營的官方報刊,其前身為1944年,臺灣總督府整併島內六間報社所發行的《臺灣新報》。《臺灣新生報》最初由李萬居主導,雖屬官營報紙,但仍忠實反應民意,在二二八事件前夕,官民衝突漸深之際,新生報屢次發表告誡官方約束權力之言論。二二八事件之後,李萬居職權遭架空,辦報人員亦多被肅清,《臺灣新生報》成為更加偏向政府的報紙。   中華民國政府於1945年接收臺灣之始,即派出「中央宣傳部」整頓臺灣報業,撤廢日治時期管控報紙的許可制度,改為登記申請制,管制的解除使得戰後初期的辦報風氣大盛。後由於民間報刊對於接收後的行政長官公署多有批判,於是在二二八事件之後,政府開始嚴格控管報紙,在戒嚴開始後更以資源節約、端正文化等理由施行「報禁」。(王天濱,2002。154-170)

基本資訊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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