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興南新聞社出版《興南新聞》夕刊第3844號1941年(昭和16年)10月5日第1至4版

  此物件為1941年10月5日出版的《夕刊興南新聞》第3844號,物件篇幅為單張雙面,共計4版(第1至4版)。物件內容要目計有:〈畏し‧時局下食糧增產に深く御軫念あらせらる〉(井野農相謹話)、〈全般的增稅考慮中 增稅總額は豫算查定と相俟ち 可及的速かに決定す〉、〈頑敵今や潰滅寸前 皇軍の猛攻愈よ熾烈〉、〈臨時郵便取締令けふ公布 外國郵便は封書でも開封檢閱 謀諜網の暗躍を封鎖〉、〈銃後奉公強化運動 明治神宮で祈願祭 帝都第一日の行事〉、〈輝く恩賞の榮譽 渡洋爆擊隊の親鷲〉(功三旭日中綬章の 竹中龍造大佐)、〈島民赤誠の献金 軍司令部九月中の取扱〉、〈物價統制協力週間 十日より新竹州で實施〉、〈島民生活の刷新(七)各方面人士の意見〉、〈わが乘馬記〉(阿部艷子)、〈現代詩の朗讀(上)〉(大山定一)、〈H君ご寄す(上)〉(東京 北原政吉)等。   興南新聞社,前身為臺灣新民報社,為日治時期臺灣人創刊的重要報紙之一。在前身《臺灣民報》時期,便自詡為「臺灣人唯一的言論機關」,在當時的政治運動脈絡裡有重要地位。後在1930年,《臺灣民報》更名為《臺灣新民報》,並於1932年改為日刊發售。1941年,在日本帝國發動南向政策的時局下,《臺灣新民報》改名為《興南新聞》,同時批判政府的言論趨緩。之後,《興南新聞》與其他5份報刊在1944年被臺灣總督府整併為《臺灣新報》。   日治時期的報紙刊行十分困難。日本政府於1883年 發表「新聞紙條例」,對國內報章出版以「許可制」、「保證金」加以規範,「新聞紙條例」大幅限制報章出版,使得64家報刊被迫停辦,是以被日本史家稱為「新聞撲滅法」。而在日治時期臺灣,在殖民地統治專法《六三法》中此條例被沿用,限制臺灣創報。無法負荷的保證金、許可制的箝制、禁刊事項的不清楚、警察的干涉等種種,都使臺人辦報十分困難。到了1937年,在戰爭時期新聞管制之下辦報更加困難(王天濱,2002。78-86)。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941/10/05~1941/10/05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