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件為四處遍佈使用痕跡的長條形板凳,長109.8cm、寬27.3cm、高47.4cm,椅面是長方形木板,椅面兩端下接四支腿足,四足上端內收而下端外敞,兩足間各有一水平方直棖木,各部件以榫卯接合,整體而言著重實用而不施裝飾。 2. 板凳在臺灣被稱為椅條,這種長條形的坐具最晚至明代板凳已成為普遍的家具,尤以中下層社會常見,講究者則加上牙條或雕刻。板凳不只作為坐具,也因其構造結實簡單,也常作為支架、梯子等等各類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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