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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編年編撰《地方自治 臺灣省警察學校講義》

  此物件為1948年12月由臺灣省警政學校發行的關於地方自治的講義,由王編年編撰。   在戰後初期,臺灣的警察制度由完整的日本殖民地警察制度與素質參差不齊的中國警察制度交接而成,並大多由地方機關自行負責警察的經費以及設置,直到1947年二二八事件之後,1949年的戒嚴實施讓警察制度改為由中央全面掌握,並採取「以軍領警」的方式,使得維持治安時常有軍隊的身影。   另外此物件提及臺灣的地方自治。1945年國民政府接收臺灣,並公布一系列關於地方自治的行政命令,如:《臺灣省各級民意機關成立方案》、《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等。此時期,地方政府相對欠缺資源,且無法對上級政府提起訴願或行政訴訟,受到中央政府管制。此狀況一直持續到1990年,在「三月學運」、「國是會議」所催化的一系列的憲政改革之後,才開始改變。後在1999年《地方制度法》發佈後,地方自治方得以正式落實。

基本資訊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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