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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宗濂明治30年臺灣紳章證書

1. 本件為日治時期臺灣第三任總督乃木希典於明治30年(1897)4月29日頒予竹南地方仕紳許宗濂之紳章證書(紳章番號第二五五號),內文以毛筆書寫,四周框有花草紋裝飾,正上方中心燙金日本政府象徵「五七桐紋」,並蓋「臺灣總督府印」關防、「臺灣總督之印」章。 2. 許宗濂(?-1915)新竹廳竹南中港人,其祖父許伊為在地頗有德行之仕,其父許浸濶亦以儒著;受家風影響,許宗濂為人忠厚守道、具淵博之學識,同治7年(1868)進戊辰科秀才,於在地設「愛蓮書院」授課講經,孕育無數人才。乙未戰爭(1895)臺灣割讓日本,許宗濂與仕紳陳汝厚協助維護地方秩序有功,臺灣總督府依據明治29年(1986)所頒訂之〈臺灣紳章條規〉(府令第五十號),拉攏臺灣在地賢者與具聲望之士的榮譽表彰制度,於明治30年(1897)授予紳章與證書,同年12月任辦務署參事。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897/04/29~1897/04/29, 年代描述: 明治30年4月29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不詳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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