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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守宅渡受領人傳閱公告

「留守宅渡金」為昭和年間(二戰時期)應召軍人或軍屬之家族(家眷)留守家中之人,領取來自當事人(應召軍人)或公家給予的應得款項。本物件紙張有破損以及汙漬標記等情形,但文字皆可判讀,內容為憲兵司令部所發布的有關留守宅渡金代理領去人(受領人)的相關注意事項。

基本資訊

  • 日期
    推測年份(西元): 1927~1945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不詳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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