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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賢壬昭和20年服役證

1.本物件為服役證。此服役證的持有者為「彭賢壬」,此證註明其服役時間為昭和20年(1945)2月5日至昭和20年5月15日。官方署名為海軍勞務奉公隊新竹隊隊長石川正夫,並蓋有官印。 2.臺灣總督府於昭和16年(1941)成立「皇民奉公會」,以專責機構對臺灣人民進行訓練,在各地設有分會,強迫民眾參加「奉仕作業」,也就是戰時的勞動服役。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945/02/05~1945/05/15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新竹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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