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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省政府民政廳製《民政廳廣告》

  此物件為標語,製作單位為臺灣省政府民政廳,白底藍字,內容為「村里民大會是政府與民眾的橋樑。」   現今臺灣村里鄰地方制度始於1945年行政長官公署為便於管理而發布「臺灣省各級民意機關成立方案」,其中本件所提到的村里民大會,最早始於1946年開始舉辦,而相關實施辦法中華民國政府來臺後於1949年先後發佈「臺灣省各縣市村里民大會推行辦法」、「臺灣省各縣市村里民大會政治訓練辦法」、「臺灣省各縣市政府督導村里民大會成績考核獎懲辦法」,明令村里民大會為政令宣傳、促進自治、政治訓練的重要場域。村里民大會相關規定皆是行政命令並由省政府、中央政府一手掌握,此狀況直到1999年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而制定「地方制度法」後,村里民大會的相關規定才真正的掌握在地方政府手中。

基本資訊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座標系統
    WGS84
  • 向量空間資料
    創作地點/出版地點: POINT (120.6874 23.958482)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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