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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源三收聽廣播許可通知書及牌

1.本物件為放送聽取施設許可通知書及牌。本物件有三個部分,右方物件為橢圓形狀的牌子,寫著「交通部」、「北90873」、「放送聽取施設許可」;中間物件為「放送聽取施設許可通知書」,許可號為第90873,住所為臺北市,氏名「林源三」,於昭和17年5月26日許可的日期,官方署名為臺灣總督府交通局遞信部;左方為此通知書的信封外觀,寫有「島內」、「通信事務」、「臺灣總督府交通局遞信部」。 2.1926年初臺灣總督府公布實施「臺灣廣播聽取規則」時,受許可者應為少數特定人,擁有的收音機也以能夠接收島外電波的昂貴機種為主並且需要繳交年費。1942 年底「二重放送」開播後,當時臺灣人的聽取者數兩度呈現較為顯著的增加,學者認為其特色是一方面使用臺語的「時局放送」時間增加,另一方面則因對戰爭消息的關心升高所致。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942/05/26~1942/05/26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臺北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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