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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治31年兵保等仝立典契字

本件為明治31年(1898)2月2日,兵保等給葉國之仝立杜絕盡根契字。在契字中載明,卓猴社番兵保、兵往、侄掽銀、阿三等由於缺錢使用,因此決意將祖父母留下,坐落三重溪庄之田地,在中人歐陽春的仲介以及兵元生的見證下,以佛銀10大圓賣與三重溪庄葉國。本件代書人兵阿三。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898/02/02~1898/02/02, 年代描述: 明治31年2月2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臺南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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