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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17年臺灣府苗栗縣正堂給小租戶徐義壽執照

臺灣一年可收兩獲,清朝時期稱為上忙與下忙,本件為光緒17年(1891)臺灣府苗栗縣正堂林桂芬(1889年~1892年在任)給大甲保五塊厝小租戶徐義壽執照,證明其已繳納光緒5年下則田1.108甲之上忙,錢糧正耗銀7.329錢。

基本資訊

  • 日期
    推測年份(西元): 1891~1891, 年代描述: 光緒17年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苗栗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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