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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15年臺灣布政使司給張溪等丈單

本件為新竹縣丈報罪字第4、6、9、11、18、19、20號,唐字第4區26、31、32、33、35、37號番典主張溪即魁生、何萬、黃配等坐落在南四保十三甲頂大安庄上則田1甲3分6厘2毫8絲,中則田4甲7分3毫8絲,下則田2甲5厘8毫8絲,經測量後由臺灣布政使所發給的丈單,並蓋有關防。另蓋有給單現不收費等字。

基本資訊

  • 日期
    推測年份(西元): 1889~1889, 年代描述: 光緒15年3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新竹縣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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