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昭和17年官田聯合壯丁團副團長陳南山幹部練成講習會結業證書及昭和18年官田庄警防團官田分團副分團長任命書

日治時期的保甲制度是臺灣總督府所推動做為警察維護地方治安的輔助組織。地方治安逐漸隱定後,成為地方行政的輔助組織,日治末期戰爭時期又成為動員組織。保甲之下設有壯丁團,挑選17至50歲的保甲民組成,協助維護地方治安及地方行政相關工作。本組為昭和17年臺南州知事核發曾文郡官田聯合壯丁團副團長陳南山幹部練成講習會修了證書及昭和18年臺南州知事官田庄警防團官田分團副分團長任命書。前者是陳南山參加臺南州壯丁團幹部練成講習會所取得由臺南州知事核發的修了證書,載明「右者昭和十七年十二月二日ヨリ同年十二月九六日迠十五日間臺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942/12/16~1942/12/16, 年代描述: 昭和17年12月16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臺南州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