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物件為以林本源本宅為主題之明信片,其正面為房屋之黑白照片,畫面中可見林本源園邸中的三落大厝,門面寬闊,屋頂為硬山式,左右兩側燕尾高翹,簷下垂花及門板位置皆有雕刻花紋,大厝前有庭園造景,植栽矮小,明信片左下角有「林本源本宅ノー部(板橋光画寫真館)」字樣。背面為空白明信片橫式書寫面,以褐色單色印刷,右上角有郵票黏貼處,內有星形圖案及「UTSUNOMITA」字樣,右側有「郵便はがき」,正上方則有「UNION POSTALE UNIVERSELLE」及「 CARTE POSTALE」字樣。 2.林本源為商號名,是由第三代的林國華、林國芳的商號本記、源記組合而成,為福建省漳州府龍溪縣人,經營米業、鹽業有成,西元1851年興建三落大厝,傳至第四代家族興旺,也擴建園邸為今日所稱之「林家花園」,現為國定古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