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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制施行十周年紀念紀念章

  此物件為紀念臺北市施行市制十周年的紀念章,徽章一面鑄有「紀念章」三字,並有緞帶以及月桂葉加以包圍,另外在「紀念章」上方鑄有日治時期的臺北市徽,另一面則標註有此材質為「銀質」。   臺灣的市制始於1903年,並於最早以「市」命名的行政區「臺南市」產生於1916年,但此一名稱僅具稱謂意義,並不存在相對應的行政機構。後總督府於1920年公告《臺灣州制》、《臺灣市制》及《臺灣街庄制》,開始實施地方行政制度,臺北市制於是在1920年10月開始施行。   在1918年原敬作為內閣總理大臣上臺、大正民主潮,以及國際的民族自決風潮影響,殖民地的統治政策改採「內地延長主義」,同時也影響臺灣的地方制度。在1920年臺灣第一位文官總督田健治郎開始對地方制度進行改革,分成「州、郡、市、街庄」與「廳、支廳、區」兩種體制,全臺改為:5州、2廳、47郡、3市、5支廳、263街庄、18區。此次改制雖致力於地方自治,但是街、庄、區長皆是官派,而州制設立的協議會僅有諮詢功用,無議決權,且協議會員均為官選,自治意義不大。

基本資訊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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