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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長章

1.本件為甲長章,圓形,金屬製造。正面為「甲長」字樣,背面有「純銀福部製」字樣,此枚屬於新款的甲長章,在1935年1月1日開始實施,面積不到舊徽章一半大、也未規定於執勤時佩戴。 2.1905年11月1日公佈、1906年2月1日實施的保正甲長徽章制度,目的是為獎勵保正甲長,同時透過徽章佩戴,以為職務上的識別。保長、甲長作為基層行政機關的輔助人員。對於擔任「甲長」者(相當現之「鄰長」),頒給佩章,較保正章略小。

基本資訊

  • 日期
    推測年份(西元): 1935~1935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不詳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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