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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德完銀單

此件為代表收據證明的信函。茲接來(印:振德)完銀6.0■,經已收入,又云二宗價銀3.6元,付兄台主裁可也,耑此。奉表兄台■ 乙丑年十六日(花押)(印:振德)

基本資訊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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