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光緒14年劉老畨二等立杜賣菜薗地基屋跡契字

本件為光緒14年(1888)8月,劉老畨二、劉老畨四,仝侄劉添郎二、劉添郎三等給鍾貴公嘗(嘗為祭祀公業)內人鍾俊觀、鍾璇觀、鍾能觀、鍾光仁、鍾光明、鍾光日之立杜賣菜薗地基屋跡契字。在契字中載明,劉老畨二等人由於缺錢使用,因此將繼承祖父遺下,座落有新北勢庄(今屏東縣內埔鄉富田村)之菜薗地基1所,在說合中人宋樹榮的仲介,及劉應梅等人的見證下,以六八價銀30大圓賣與本庄鍾貴公嘗內人鍾俊觀等。本件代筆人傅阿懷。 (全文如下) 立杜賣菜薗地基屋跡契字人劉老畨二、四仝侄添郎二、三等,昔年承祖父遺下有新北勢庄西片菜薗地基壹所。東至庄坪為界,西至更路溝唇為界,南至鍾家地基為界,北至陳家屋地基為界,四至界址及×梹榔樹木仝中面踏分明。今因別創,乏銀應用,愿將此地基出賣。儘問房親人等俱各不能承領,外託中引就于本庄鍾貴公嘗內人俊觀、璇觀、能觀、光仁、光明、光日等出首承買。當日憑中三面言定,時值六八價銀叁拾員正。即日銀契兩交明白,中間無虛短少亦無債貸準折包賣他人物業等弊。倘上手有來歷不明不干承買人之事,係出賣人及中見一力抵擋。此地基自賣之後即交于銀主經管永遠為業,日後(按:原應為錯字)不敢言增,亦不敢言贖,一賣千休永断葛藤。此係二比甘愿,兩無逼勒,恐口無憑,立杜賣菜薗地基屋跡契字一紙,又帶上手老契二紙,共三紙,付執為照。 即日批明實領到字內契價六八銀叁拾元正,立批。 在場人劉應梅 說合中人宋樹榮 代筆人傅阿懷 光緒拾肆年八月日立杜賣菜園地基契字劉老畨二 老畨四 添郎二 添郎三

基本資訊

  • 日期
    推測年份(西元): 1888~1888, 年代描述: 光緒14年8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屏東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