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唱片公司」出品,10吋塑膠唱片兩張一套,註明為非賣品。內容為「國語注音符號標準發音片」,臺北市國語推行委員會灌製,1968年8月出版、1969年8月再版品。封套背面特別註明「說國語是:愛同胞、愛自己、愛國家。學國文要:知國音、識國字、通國文」。戰後行政長官公署接收後,1946年即成立「臺灣省國語推行委員會」,在教育單位中以北京話為唯一使用語言,1967年臺北市改制為院轄市後,也成立「臺北市國語推行委員會」,委託專門製作國語流行歌唱片的環球唱片製作這套唱片,作為國語推行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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