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物件為林嘉興書信,以十行紙書寫,內容是由劉漢德寫給梧棲街林嘉興,書信左邊並有落款寫上「鼓山和尚劉漢德」,右邊有1信封,上面寫「朝陽公司廈門支店」,並有住址及電話,紙張呈現泛黃。 2.林嘉興日本領臺初期被選為第一區庄長,並被派往日本參觀鹿兒島宮崎縣舉辦的「物產共進會」,明治38年任區街長,曾因協助戰役有功,獲得臺灣總督府表彰,又以任公職區長15年以上之功獲授木杯,並賞勳局授大禮紀念章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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