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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37年林東海及萬碑同立贅婚姻契約字

本件為民國37年9月10日林東海、萬碑同立贅婚姻契約字。在契字中載明,萬碑次男萬清標入贅給林東海之次女陳綉英為夫婿,萬碑同時需付新台幣22,000元作為聘金與酒席費用,萬清標之戶籍需入林家,陳綉應與其姐陳氏滿需共同扶養林東海夫婦。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948/09/10~1948/09/10, 年代描述: 民國37年9月10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不詳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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