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組為道光3年(1823)11月,廖阿傳給陳富之立杜賣斷根田契字與契尾。在在契字中載明,廖阿傳由於缺錢使用,因此將繼承父親,座落土名吞霄北勢庄(今苗栗縣通霄鎮),帶埤水流通灌溉,每年納大租谷1石9斗之水田,在中人楊阿桝的仲介,楊捷元、廖阿豐的見證下,以200大圓賣與陳富。本件代筆人楊文明。道光17年(1837)7月,淡水廳正堂給其編號布字12099號契尾,並寫明此次買賣之價銀138兩與納稅銀4兩1錢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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