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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11年卓玉印立杜賣盡根田屋契字併契尾

本組為咸豐11年(1861)11月,卓玉印給林鷂立杜賣盡根田屋契字與契尾。在契字中載明,此則土地來源與地目為自置之水田,座落土名內尖山橋仔頭庄山腳(今新北市鶯歌區),山泉水流通灌溉,並帶瓦屋及牛椆,每年大租粟1石8斗。今因欲銀別創,以270大圓賣與林鷂。本件為中人江完,代筆人姪清河,在場見男溪連、溪海。同治元年(1862)9月,淡水廳正堂給其編號布字72號契尾,並註明此次買賣之價銀186兩3錢與納稅銀5兩5錢8分9厘。

基本資訊

  • 日期
    推測年份(西元): 1861~1862, 年代描述: 咸豐11年11月、同治元年9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新北鶯歌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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