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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12年張書保立杜賣盡根水田絕契字併契尾

本組為同治12年(1873)12月,張書保給歐陽星記立杜賣盡根水田絕契與契尾。在契字中載明,此則土地來源與地目為承父張文輝明買過陳明仕之水田,座落土名龜崙蘭庄潭墘(今新北市永和區),面積5分9厘9絲;年配納林業主大租除借項外該納銀8角4毫4,又配納番租粟1石6斗8升9合6勺,並帶大圳水6分流通灌溉。今因缺錢使用,在中人蔣藜潭、高寬裕的仲介,胞弟張神安的見證下,以460大圓賣與歐陽星記。本件代筆人李懋爵。同治13年(1874)7月,淡水廳正堂給其編號布字8874號契尾,並註明此次買賣之價銀460兩與納稅銀42兩7錢8分。

基本資訊

  • 日期
    推測年份(西元): 1873~1874, 年代描述: 同治12年12月、同治13年7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新北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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