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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3年陳貞記立杜賣盡根水田契字併契尾

本組為同治3年(1864)2月,陳貞記給李勝發號之立杜賣盡根水田契字與契尾。在契字中載明,此則土地來源與地目為承父遺下鬮分應份於道光3年以陳謙記名字明買過林祿等水田,座落拳山保愔坑庄土名石頭厝(今臺北市文山區一帶),帶配水份5甲輪流灌溉,每年帶納番口糧大租谷16石6斗。今因乏銀別置,在鄭桐碧、陳媽生之仲介,兒陳秀哲、胞嫂邵氏、胞兄亨記、胞兄利記的見證下,以〦〨庫秤紋銀1240兩賣與李勝發號。本件代書人陳為美。同治4年(1865)9月,淡水廳正堂給其編號布字1846號契尾,並註明此次買賣之價銀1240兩與納稅銀37兩2錢。

基本資訊

  • 日期
    推測年份(西元): 1864~1865, 年代描述: 同治3年2月、同治4年9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臺北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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