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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豐元年何三陽立杜賣盡根田契與契尾

本件為何三陽將其祖父所遺留在滬尾水碓仔的水田,年配納北投社業主大租穀20石,並有大山腳湧泉水圳頭分為三汴內應得第三汴,共得四尺九寸,分出四寸與陳家對半均分,陳家應得二寸,陽應得二寸。其水路由陳家田頭坵經過,入田上流下接,又帶第三汴分下計二尺內,林家應得一尺,陳家應得5寸,陽應得5寸到田,俱各通流灌溉通足。三陽應乏銀應用,將此田賣與蔡洽記,共得盡根絕價佛面銀2110大員,意即絕賣的價格,日後不得找洗,即不得再找買主增額要錢。佛面銀為清代台灣通用之西班牙、墨西哥銀元。

基本資訊

  • 日期
    推測年份(西元): 1851~1851, 年代描述: 咸豐元年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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