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物件為手提式箱型留聲機組件,共含箱型留聲機主體、維爾膚鐵盒、金屬物件及金屬唱針三件,除留聲機主體之外箱部分為木質,其餘多為金屬材質,唱針則放置於維爾膚鐵盒內。 2.留聲機由愛迪生於1877年首次公開展示,以聲波震動為原理留下刻痕,並可重複播放,此後留聲機幾經改造,臺灣則於明治31年(1898)《臺灣日日新報》上首見報導提及。留聲機約於1920年代開始風行,本物件為手提式留聲機,較為輕巧、便於攜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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