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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商事公司蓬萊醬油商標

本件醬油商標以彩色套版方式印製,面幅為左右略寬的長方形,底色作大紅色,中央作橢圓形開光,框內白底黑字印製草葉形隸書「蓬萊」二字,為醬油之品名,下方橫書「高級醬油」,週圍圍繞以金色線條所組成的麥穗、葉片圖案,上方橫書金字「註冊商標」。下方兩排文字,上排為白字「大同商事股份有限公司」,下排黑字「桃園鎮民族路一九九號」、「電話三六二一號」。商標最外圍留白邊。大同商事股份有限公司即為金蘭醬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 臺灣商品商標之設計起源於日治時期,各地生產商品的事業公司為了突出自家商品、吸引顧客之認同而設計產品的商標,並有向政府主管機關註冊防偽的作法。商標之設計一般都會包含以下幾個要素:產品名稱、品牌名稱、生產製造單位及地址電話,以及其他裝飾圖案,有時還會加註產品的特性,也成為戰後商業設計的主要標的之一。

基本資訊

  • 日期
    推測年份(西元): 1945~1970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桃園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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