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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13年噶瑪蘭抵美簡社開墾執照

清領時期清廷為增加噶瑪蘭廳一帶原住民之口糧,將原屬原住民之土地除其自行耕種外,部分允許漢人在官府的同意下進行開墾,本文獻即是道光13年10月26日(1833年12月7日),噶瑪蘭管理民番糧補海防分府發給墾戶黃烏之開墾執照,准許其開墾抵美簡社(今宜蘭縣礁溪鄉白雲村)之土地,面積為貳分貳厘肆毫。並約定自14年開始,每年每田需完納番租穀貳石。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833/12/07~1833/12/07, 年代描述: 道光13年10月26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噶瑪蘭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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