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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3年彰化縣正堂李給永耕佃首陳嘉露抄封田照

本件為彰化縣衙門開給永耕佃首陳嘉露取得學田庄抄封田的永耕墾照,並蓋有兩枚關防及批示。 (全文如下) 給照事照得抄封匪犯林聰陳興等抄封田產坐址在學甲鎮平庒水田計共21甲4分8厘6毫5絲正每年完納徵稅銀折文庫枰240兩零6錢5分正分作2季完納稟請奉憲飭變在案禍因道光元年6月間天降風雨洪水氾濫將溪道以及石埒水圳田業堤岸田園俱各沖崩毀壞税銀無處繳解是以學田庄永佃耕佃首陳嘉露備出工本銀出為收築溪道石埒以及水圳田業堤岸開去工本銀1650大員永遠掌為己業經以造報在案理合聲明偹出工本收築成物毋得越界混佔致干察究毋違給照

基本資訊

  • 日期
    準確日期: 1824/01/18~1824/01/18, 年代描述: 道光3年12月18日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彰化縣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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