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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治10年感恩社炎春悅立繳典字

本件為同治10年(1871)10月感恩社炎春悅立繳典字,通事炎春悅在北势埔山有土地,位在泉州厝、羊厝藔、許厝藔、旧庄等,佃戶每年繳納大租,今因公事缺錢,請漢人和泰號承典,典價佛銀40大員。歷年10月向通事給單收租抵利。批明:北势埔庄佃人該納大租谷共69石2斗。「典」:甲向乙借款,將不動產的佔用使用權交付於乙方。將土地或厝地的權利抵押給別人,作為債權的保證。乙方(典主、債權人)可以用抵押物的收益當利息。

基本資訊

  • 日期
    推測年份(西元): 1871~1871, 年代描述: 同治10年10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臺中市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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