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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11年林禮生立俻出現租銀字

本件為嘉慶11年(1806)10月林禮生立俻出現租銀字,西势尾社番人馬下六郡乃,有一處水田位於社旧伯公前,每年租谷14石,今因缺錢向林禮生借銀母40大員。將田交由林禮生掌管8年,從丁卯年(嘉慶12年,1807)春季至甲戌年(嘉慶19年,1814)冬季,共有租谷112石作為抵銷銀母利息。「現租銀」:收租不以稻穀為標的,而以現金方式交納,通常佃人要先交租銀才能耕作。

基本資訊

  • 日期
    推測年份(西元): 1806~1806, 年代描述: 嘉慶11年10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臺中市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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