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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慶18年張芝泉等立備出典現租銀字

本件備出典現租銀字是東勢角茅烏達社番烏肉加雞將父親遺下坐落大麻鄰(大馬鄰)新社背的水田典給張芝泉兄弟,典價8大員,典期9年。契約大體保存完整,有3個戳記共7處。契約摺痕處有一些蟲蛀痕。

基本資訊

  • 日期
    推測年份(西元): 1813~1813, 年代描述: 嘉慶18年癸酉8月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 地名
    製造地: 東勢角茅烏達社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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