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件為「昭和四十七年七月十二日社團法人大日本書藝院頒予翁登添獎狀」,據文物上的水漬與摺皺推測曾泡過水,但保存完整,已裱框。 2.此賞狀是翁登添的書法作品,在東京美術館參加社團法人大日本書藝院所舉辦之三十三回國際文化交流書道展覽會,據審查結果得到「頭書賞」。昭和四十七年即為民國六十一年,上有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大日本書藝院的落款與鈐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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