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本物件為以員林郡役所為主題之明信片,其正面為員林郡役所黑白照片,影像為側面拍攝的員林郡役所,為一層樓式的建築,中間為兩層樓,外圍有以水泥砌成的矮牆,周邊種有椰子樹,影像左上方標註:「員林郡役所」。背面為空白明信片橫式書寫面,以藍色單色印刷,右上角有郵票黏貼處,右側位置印有「郵便はがき」,上方偏右印有「CARTE POSTALE」,中央分隔線位置上方有兩個菱形圖樣。 2. 西元1920年日本政府在臺灣實施第五次地方官制改革,將原本的十二廳製改為五州二廳,於臺中州下設有彰化、員林、北斗三郡,員林郡役所建於1930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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