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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布政使司發給大竹里大港庄丈單

臺灣布政使司簽發給鳳山縣田主三塊厝莊新發的丈單,為光緒十五年(1889)四月二十日所立。丈單上鈐有「福建臺灣布政使司關防」之印、兩枚騎縫章。 丈單上除了業主姓名,還記錄丈報的番田號,位置在大竹里大港庄的下則(等級) 田地一坵,大小為:〇甲六分五厘六毫〇絲正,連帶賦稅。 丈單為清末劉銘傳為解決當時普遍未確實登記、不交納稅賦的「隱田」現象而施行土地清丈後發給的憑證。此丈單在典賣或絕賣時應隨契約轉交,向官府辦理產權和賦稅的過戶手續。

基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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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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