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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布政使司發給大竹里大港洋庄丈單

臺灣布政使司發給鳳山縣田主謝寶興的丈單,簽發時間為光緒十五年(1889)四月。丈單上鈐有「福建臺灣布政使司關防」之印、兩枚騎縫章並注記兩則:一為光緒十四年錢糧收訖,另一則是單費未收。丈單上除了業主姓名,還記錄丈報的番田號,位置在大竹里大港洋庄的下則(等級)田地一坵,大小為:六甲九分九厘六毫五?絲,連帶賦稅。 丈單為清末撫部院曾受賞頂戴花翎的臺灣第一任巡撫劉銘傳為解決當時普遍不交納稅賦的「隱田」現象而施行普查、清丈土地後發給的憑證。此丈單在典賣或絕賣時應隨契約轉交,向官府辦理產權和賦稅的過戶手續。

基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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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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