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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民番私捕埤水魚蝦碑記

嚴禁民番私捕埤水魚蝦碑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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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禁民番私捕埤水魚蝦碑記

長方扁形花崗岩石碑,碑面陰刻文,由嘉義縣知縣單瑞龍於清乾隆58年(1793)頒立,原存立於臺南市官田區隆田里與東西庄之間的葫蘆埤。本件示禁碑主要記述葫蘆埤為灌溉所用,嚴禁民眾私自捕獵埤中的魚蝦,埤中的魚蝦為埤長所有,如有違法,必當嚴究。除了石碑以外,尚有碑座一件,後因辦理「官田鄉葫蘆埤後續週邊景觀北埤湖中島古碑園區工程」,為避免施工造成損傷,民國96年(2007)原臺南縣政府交通觀光局暫時搬離,存放於佳里區蕭壟文化園區典藏室而後原碑再移存至鄭成功文物館存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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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資訊

原始資料連結原始資料連結
資料來源機關文化部典藏網
建檔單位文化部典藏網
作者
作者:
日期
年代: 1793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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