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孔大典佾生執照為調屬福建臺灣府臺灣縣備學正堂簽准,上加蓋關防印,於光緒九年(1883)12月19日立給六歲童生蘇孝銘。執照上見有朱批、圈點,左邊書寫當事人身分,內容部分最後一行批有「實」字,右邊簽發時間書寫紅字「十九」,且最外行「學」字下,批有生動、筆直的「行」字。 執照文中敘述其擔保人生員蘇莊涖見過蘇孝銘曾祖父、祖父與父親,也查核其三代身家清白,具備擔任祭孔之八佾舞生條件。此徵選機構「調署」簽發給佾生參加臺南府城全首學-孔廟祭孔大典的資格認證,准其在每年祭孔時頂戴榮身之殊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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