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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朝英墓誌銘四之四

林朝英墓誌銘,以紅壁磚分刻四方,單面鐫刻銘文,無紋飾,內文皆為陰刻形式。內容詳述林朝英生前各項義舉,包括協建臺灣府城、修建文教設施、熱心地方公益以及曾出資招募民勇打仗守禦海盜蔡牽。可與現存各地之林朝英史蹟文物可互為印證。本件文物保存完整,墓誌銘的撰文與書寫,以及篆額皆出自碩學鴻儒或文武官員,用以紀念先人並彰顯家族的社會地位,表現傳統墓誌銘的特色。 林朝英,生於清乾隆四年(1739),小名耀華,或作夜華,字伯彥,別署一峰亭,又號梅峰、鯨湖英。為人重義疏財,樂善好施,有許多體恤窮困、解危救溺的事蹟。過世後,後人銘刻墓誌銘同埋於墓碑之後。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822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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