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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烽火館碑記拓本

重建烽火館碑記拓本,可分為兩部分,一為碑首,碑體上方為祿形裝飾,有「重建烽火館碑記」七字。二為碑身,本件碑記立於乾隆33年(1768),內容為為烽火門營班兵重建廟館的記錄,文末附捐款姓名與金額。該館毀於日據時期, 而碑移立大南門碑林,本件為其拓本。碑文曾收錄於「南碑集成」、「碑林圖志」。 清康熙 23 年(1684)臺灣入清版圖,置臺灣水師協於安平, 轄中、左、右三營,分防各汛,而以安平為水師重鎮。其時營兵以班兵輪戌,來自大陸同鄉的各營班兵則以原屬部隊名稱或原居地名稱,建廟祀神,並為彼此信仰與聯絡之所。清代安平計有提標、烽火、海山、閩安、金門等五館。

基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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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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