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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東書院膏伙經費捐題碑記

海東書院膏伙經費捐題碑記拓本,碑記立於道光10年(1830),為臺灣道劉重麟所頒告示,說明海東書院膏伙經費的來龍去脈的「海東書院膏伙經費捐輸碑記」之副碑。文中羅列淡水廳、臺灣縣與嘉義縣捐款官紳的姓名、職稱與金額,以垂久遠。不少名列其中者為後代知名人物,如林平候為板橋林家事業的創立者,吳尚新為臺南吳園的創建者,皆為道光時期臺灣的重要人物。原碑現存立大南門碑林,本件為其拓本。

基本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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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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