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夢蝶園記拓本

夢蝶園記拓本,本件拓本為長方狀,拓印原碑碑首與碑身部分,碑首為楷書「夢蝶園記」四字,內文則為紀錄明永曆間李茂春來臺擇地建舍,伐茅闢圃,卜處其中,倩陳永華名之。永華以茂春性情與居處盡符莊周夢蝶情境,故名其室曰「夢蝶處」,並為文記之,而本碑立於嘉慶五年(1800),清領時期,李茂春故居該改為法華寺,臺灣府知府蔣毓英與鳳山縣知縣宋永清,就陳永華文重予立碑,嘉慶五年,臺灣知府吳逢盛核准李茂春裔孫,重立蔣、宋兩人所立石碑,並題曰「夢蝶園記」。原碑現存立中西區法華寺,本件為其拓本。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 地圖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