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氏貞烈坊石額拓本,底部為褐色雲紋紙裱框,上款提詞為「乾隆十年十一月奉旨旌表旨」、下款作「時丙寅季秋穀旦立」,石額內文「故處士張金生妻蔡氏貞烈坊」。 清乾隆11年(1746)建蔡氏貞烈坊,為表揚張金生妻蔡氏偕娘所建造。蔡氏偕娘為蔡丁女,東安坊人,25歲時嫁給張金生,婚後5個月張金生即因病而去。蔡氏泣謂其母曰:「兒上無姑嫜,下無子嗣,義不可獨生」將丈夫殯殮完畢,即於當夜自經。蔡氏於夫死後以死盡節,符合旌表條件,經地方官題報,清乾隆11年旌表,翌年建坊。蔡氏貞烈坊原立府城大南門內(今建興國中運動場),日治時期撤除,僅存本件石額,戰後移存本館收藏,本件為其拓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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