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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紅緞地彩繡高跟尖頭弓鞋

桃紅緞面繡花高跟弓鞋,弓鞋面以桃紅緞面製作,上繡石榴、纏枝花葉,從鞋頭延伸向鞋幫兩側以及後腳跟部位,象徵多子多孫、生生不息,鞋幫上部縫上長型紅格綁布與綁繩,利於女子繫綁於小腿穿戴,腳踵之下附上木枕為鞋跟,支撐拇指和蹠面,高筒式弓鞋,僅富家女性才穿用。「弓鞋」以其鞋底內凹、狀似弓形而得名。 漢族婦女纏足相傳始於五代,清代滿族入關,漢族婦女承襲舊習,娶妻以大腳為恥、小腳為榮,風氣之盛影響社會甚鉅,令順治、康熙時期明令禁止,卻仍無法杜絕。臺灣漢人女性纏足風俗由閩籍移民帶入,多見於中上階級家庭女性,女童4-5歲時,由家族長輩將大拇指外四個指頭緊縛屈曲在蹠面,並穿上尖頭鞋,令足肉趾骨腐爛畸形以定型。 光緒24年(1898年)《新竹縣志初稿》〈風俗〉中記載:「粵人雜俗:閩與粵大同小異,閩女多纏腳,粵女則纏腳者少。」明確指出閩客婦女裝扮之不同,更有「小腳是娘,大腳是婢」的俗諺。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清代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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