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物件為以臺灣總督府、交通局遞信部、臺灣電力株式會社為主題之明信片,其正面為臺灣總督府、交通局遞信部、臺灣電力株式會社彩色圖像,畫面中出現的總統府為背面,拍攝的位置在今天長沙街一段。上方有二段文字,第1段「NO.98 (臺北)臺灣總督府、交通局遞信部(右)、臺灣電力株式會社(左)」,第2段「TAIWAN GOVERNOR'S OFFICE(FRONT), COMMUNICATION DEPART(RICHT), TAIWAN ELECTRIC CO.,(LEFT)」;背面為空白明信片直式書寫面,以黑色單色印刷,左上為郵票黏貼處,上方有「郵便はがき」字樣,左側有「POST CARD」字樣,中央有「臺北生蕃屋本店印行」字樣。 2.臺灣總督府於西元1919年3月完工,其建築風格屬於後期文藝復興式,為日治時期臺灣最高的統治機構。臺灣總督府交通局遞信部建於西元1921至西元1925間,為日治臺灣通信機關之首部。臺灣電力株式會社成立於西元1919年8月,以「經營電器供給事業為目的」,以水力發電為主火力發電為輔。明信片中的臺灣電力株式會社廳舍,原為建於1907年的臺灣總督府民政部土木局廳舍,1925年土木局裁撤後,改由臺灣電力株式會社使用。
本網站使用Cookies收集資料用於量化統計與分析,以進行服務品質之改善。請點選"接受",若未做任何選擇,或將本視窗關閉,本站預設選擇拒絕。進一步Cookies資料之處理,請參閱本站之隱私權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