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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十四年大甲街長發給林九牧及林生大正十三年後期分地租催繳單

本物件為西元1924年(大正13年)後期分大甲街長發給林九牧及林生地租催繳單。大甲街長在西元1925年(大正14年)2月28日催繳林九牧及林生繳納大正13年後期分地租割80錢,催繳手續費20錢,限於西元1925年(大正14年)3月7日前至大甲街役場繳納。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925~1925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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