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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和二年林九牧及林生繳納昭和二年前期分地租領收證明

本物件為西元1927年(昭和2年)前期分林九牧、林生繳納臺灣總督府歲入地租領收證明。繳納人為林九牧、林生在西元1927年(昭和2年)8月25日繳納昭和2年前期分地租,分別是地租8圓9錢,地租附加稅4圓4錢,地租割1圓21錢,土地整理組合費26錢,臺中州農會費1圓62錢。完納後,由大甲街會計役開立領收證明。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927~1927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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