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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正八年林九牧及林生繳納大正八年前期分地租領收證明

本物件為西元1919年(大正8年)前期分林九牧、林生繳納臺灣總督府歲入地租領收證明。繳納人為林九牧、林生在西元1919年(大正8年)9月25日繳納大正8年前期分地租,分別是地租12圓75錢,地租附加稅3圓82錢。土地整理組合費34錢,農會費1圓66錢。完納後,由十八庄區長李丁財開立領收證明。

基本資訊

  • 作者
    作者:
  • 日期
    年代: 1919~1919
  • 典藏機關
    典藏單位: 國史館臺灣文獻館
  • 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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